根据教育厅《关于2010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13号)和《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三证齐全:录取时各教学院必须严格审查专科毕业证(2010届应届生)、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英语专业录取时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时对高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
参加2010年上半年的英语等级考试和高校计算机考试者,以正式录取时获得有效成绩认证(即省教育厅网页上公布的成绩查实)为准。
2、政审合格: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1)英语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类60分、文理科类50分,艺术体育类40分;
(2)两门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
4、择优录取:在英语上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人数,多出指标由学校统筹,原则上分配给该院的其他专业。
二、指标分配
各专业(含相同考试科目专业)录取指标数=(180÷X)×Y
其中180为全校总招生计划指标,X为全校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Y为某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合在一起)三门课程都有成绩(非零)的考生数。
三、录取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原则审定考生的录取资格,再根据下达的录取指标进行录取,于
宜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