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08]1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学校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 电
成 员:彭 智、曾宜平、陈 勇、胡毓智、周曙光、
甘诚智、余志核、郭孟萍、杨建平、张春娜、
刘苏铭、潘华凌、谢 军、宋小敏、梁爱军
“专升本”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监察室全程监督;各教学院主要领导为本院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的推荐选拔工作。
二、推荐选拔
1、招生专业
根据各教学院所申报的招生专业情况和全校的总体情况,决定今年11个教学院的30个专业为“专升本”招生专业(见附件1)。
2、推荐和录取指标
录取指标为210人,推荐指标不受名额限制。
3、推荐对象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均可推荐。
4、报名方法
学生可以根据推荐条件、依据自愿原则,在
为了便于学习,学生应报考与专科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后,跨专业的学生应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
5、命题、考试
命题采取封闭方式进行。考试采取标准化形式进行。考试时间:
6、阅卷统分
每门科目的阅卷工作必须由两名专业老师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的方式完成。统分工作在校监察室的监督下,由教务处负责拆卷、登分。
7、录取工作
各教学院审核拟录取学生的相关证件及现实表现。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参加考试三门科目的学生人数和全校录取指标划分各专业的录取名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从达到全省英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初选名单,再报学校审定,并张榜公布。
学生应慎重选择好报考专业,录取进校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
三、纪律要求
“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是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率高和影响力大的重要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和学校声誉。有关部门和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示推荐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质量。学校重申,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复习班,或印发考试大纲和历年考试试题以外的任何复习资料。违者,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
各学院、有关部门按时间,按要求做好工作。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
2008年3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