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毕业班教学周数均按18周执行。2010届毕业班的实习、毕业生积欠、毕业考试及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印发2009-2010学年校历的通知》(宜学院字[2009]34号)。
二、各教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归属落实教学任务。在安排教学任务前,请仔细核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核对过程中不得简化课程名称、随意更改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等,勿重排或漏排。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进行协调。
三、各教学院要严格执行各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请于
四、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认真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年”工作精神,请各学院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根据《宜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开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五、教学任务(含公共课)的落实情况请于
六、有关要求
1、在确定合班情况时,务必考虑合班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原则上不能跨学院、年级合班教学,同一个专业的课程不得拆开与其它专业的课程合班教学。
2、为严格多媒体教学管理,切实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有效利用,各教学院应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课程的审核,并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教室类型”一栏中进行明确。
为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教学院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一、表一
宜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