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0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内容,明确教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课程大纲的基本要求

1、修订教学大纲,要根据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实践环节)名称、课程(实践环节)代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进行。

2、实践性教学环节与10学时以上的实验课应单独制订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10学时以内的实验大纲纳入理论课教学大纲。

3、修订教学大纲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中一人上课,由任课教师编写;多人上同一门课的,由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制订,并指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实践(实验)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与指导教师集体讨论制订。

4、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跨学院承担的课程由承担该课程的学院负责修订教学大纲。

5、鉴于规范性要求,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本说明中教学大纲格式统一,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具体参考格式见附件。

二、理论课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1.课程概述

从宏观角度说明本课程的性质、对实现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说明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2.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与教学进度安排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课程的重点、难点,并分章节详细编写内容及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

 ⑴ 分章、节列出标题及主要教学内容。

 ⑵ 对章(或节)给出参考教学时数。

 ⑶ 对每章(或节)必须给出具体的教学要求,即学生对本章知识点应当达到的了解、理解、掌握、应用等层次。

 ⑷ 若本课程包含实验内容(包括计算机上机实验),还应单独对实验部分给出具体的实验项目、实验内容、基本要求、学时安排及考核要求。

 3.课程考核方式

 主要是写明考核的形式和最终成绩的构成等,要尽量避免死记硬背的考试。

 4.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及并修课,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5.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等应清晰、齐全、准确,还需提出使用各种教具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指导性意见。

三、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要求:实验大纲制定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既要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又力求在实验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实验的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在实验过程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体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思想的内容和措施。为确保编写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1.实验教学大纲要依据人才培养目标编写。实验课程名称、学时、实验项目要与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2.凡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都要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纳入理论课程教学大纲。

3.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求,重新审定可开教学实验项目内容,对有些实验内容进行系统性的优化组合,保留必做的经典验证性实验,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保证每门课程至少有1个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性实验,在课时内安排一定的选做实验,必做实验学时控制在实验总学时的3/4左右。

四、实践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实践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升华,是学生认识社会及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教学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大纲编写范围: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论文(设计)、各类实践、综合实习、毕业实习(设计)、教育实习;大纲的编写要与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写保持一致,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需在20091230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A4纸打印,页边距使用默认值,即上下各为2.54厘米,左右各为3.17厘米。)汇总后(并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建设科。

 

附件: 一、理论课教学大纲格式及样本

      二、实验课教学大纲格式及样本

 三、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格式及样本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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