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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 发布时间:2023-07-07

      

宜学院教202355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学校拟于9月16 -17日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考方式

1.本次期初补考,采用线上排考的方式,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系统排考试流程说明”

2.请各教学院认真核对本院学生补(缓)考科目、名单,并于9月4日前上交补(缓)考学生名单、考试科目审核表9月6日-9月8日排考9月12日前将补(缓)考工作安排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考试科(电教楼205)。

二、成绩复核

学生如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存有质疑,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周五(2023年9月8日)前,向院教科办申请成绩复核并提交《试卷查询申请表暨成绩修改审批表》(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存在漏改、漏统现象,对于答卷评分中尺度宽严等问题,不在查核更正范围之内,复核过程中,答卷不得与查分人见面)。教学院签署意见后,交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由开课单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填写复核结果并签字。

三、考试工作安排

1.9月16日-17日两天,每天四场次,全校性公共课按学校统一的时间要求进行编排(详见附件2)。具体时间:上午7:50-9:50,10:00-12:00,下午13:30-15:30,15:40-17:40。

2.专业课可在公共课时间段插空安排或各院自行在考试日期中集中安排。其中大学体育课程未通过者于开学后第1-2周,到体育学院大体部统一登记并安排重新学习,逾期不予办理。学生重修课程考试科目未办理缓考手续的,不纳入本次考试工作安排中;补考无缓考。

3.本次补(缓)考考试地点集中在第二教学楼西一座(考场的具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二教楼考场以34人为标准化考场,原则上考生不超过34人,每增加1-15人,需增加监考教师一名,依此类推;每个考场安排主考教师一名、监考教师一名。监考教师应是在编、在岗人员,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教务处办理报备手续,以便及时更换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要求佩带监考证,考前30分钟到达院考务办签到领卷。

4. 各教学院教科办按考试课程、专业、班级、学号、座位号等信息做好考场考生座次签名表,便于监考老师布置考场、指导考生就座和记录考场考试情况。每位考生一场次只安排一门科目,严禁出现同一场次一名学生多门科目同时参考的现象。

四、考试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补(缓)考工作的组织。根据《宜春学院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规定:“参加课程结束(期末)考核,但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以参加该门课程一次补考(校公共选修课总评成绩不及格,不安排缓(补)考,也不得免修)”请各教学院通知任课老师做好考查课程科目的补考。

 2.严格审核学生补(缓)考资格。请各教学院对上学期期末考试因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以及无故缺考者,取消补考资格。根据《宜春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学生应参加该课程重新学习。

3.补(缓)考安排一旦确定,请各教学院及时告知本院师生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地点。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及考生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舞弊现象。通知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并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考试。

两证摆放要求:证件核查后,应摆放在靠近过道的桌角备查,不靠过道的考生统一放左上角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必须上交,否则考试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4.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控。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各教学院应及时督查监考和考务人员的到岗情况,做好缺考考生姓名、科目的登记,做好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和证据材料的收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五、规范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工作

1.试卷评阅标准及相关工作规范等均按照期末考试规定执行。

1)补(缓)考成绩认定:缓考成绩不再计算平时考核等其它环节成绩,仅以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补考合格者按“60分”记入成绩档案;缓考和补考不合格者均按卷面实际得分记入成绩档案。

2)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完成截止时间为9月20日,各教学院成绩总册上交时间为10月7日。

2.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各教学院在补考后及时对学生课程成绩情况进行统计,提前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采取提前告知的预警制度,提醒学生及时参加重修考试报名及重修选课,帮助学生能够按期完成学业。

 

 

附件:1.系统排考试流程说明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考试安排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7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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