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顺发同学转学的公示
张顺发,男,江西赣州人,2017年录取在我校3年制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高考总分365分。2017年因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现退役申请复学。
因我校2018年已取消专科专业招生,该生无法继续在我校就读,故申请转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就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张顺发同学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2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反馈至我校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795-3201229,地址:电教楼206。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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