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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22

      

宜学院教务字2021116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各教学院: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合理组织知识结构的重要环节,是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促进文理渗透而开设的选修课程。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及要求

选课对象:全校在校学生;

选课要求:每人最多选修2学分且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选课时间:根据我校以往选课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选课质量,本次选课采取分批选课的方式选课。

1. 第一批:20211224日(周五)19:0020211226日(周日)24:00,面向20212020级学生;

2. 第二批:20211227日(周一)190020211229日(周三)2400,面向20192018级、2017级医学院/美容医学院学生;

3. 补选时间:20211230日(周四)19:0020211231日(周五)24:00(针对申报该课程后因选修人数不足30人未能开班的学生)。

二、注意事项

1. 请学生慎重选课,避免出现公共选修课与专业课及实验课发生冲突的情况。在规定选课时间内可自行退、改、选。2019级学生(含2018级医学类)如下学期外出实习,请勿选课。如仅半学期课程,可选择前半学期开课的校公选课。

2. 课程选择影响毕业资格。学校规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修满8学分公共选修课;选修课须覆盖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美育类)、社会科学、创新创业四个归属类别课程,每个归属类别选修至少1门课程;原则上不能把本专业所属学科的课程作为公选课的选修对象。

3. 北校区学生需特别注意:已在北校区开设了四门课。考虑到安全问题,北校区学生不建议选择校本部课程,如果误选,可在选课时间内进行退、改、选,否则需要到校本部上课,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公共选修课”操作说明.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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