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美华同学转学的公示
杨美华,女,宜春学院医学院护理专业2017级专科学生,考生号17360902152544,江西宜春人,高考分数为375分。该生休学一年后申请复学,因我校2018年已取消专科专业招生,该生无法继续在我校就读,故申请转入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就读。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54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普通高校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8]49号),经第二十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杨美华同学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校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795-3201229,地址:电教楼206。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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