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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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激励教师投身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标
2019年拟立项6-8个校级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组成
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老中青新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团队设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二)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应在同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作风。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和改革趋势,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及相关的教学研究工作。主持人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1项;
2.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1项;或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四)1项;或参与完成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1项;或参与完成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二)1项。
3.主编出版学校认定的本科教材1本及以上;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B类一等及以上奖励1次;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A类一等及以上奖励1次。
(三)申报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有课程建设或教材建设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有教学研究经验;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由各教学院组织申报,每个教学院申报教学团队不超过2个,经教学院初审后向学校推荐上报材料。
申报纸质版材料(含:《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七份;《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应经教学院审核,院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2月2日前交教务处建设科(电教楼21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含:《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材料(图片或PDF格式)包括主要成果或证明材料、所获教学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请以教学团队名称命名的压缩文件于12月2日前发送至建设科126邮箱(jwcjsk@126.com)。
(二)教务处汇总教学院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并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附件1: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宜学院办字〔2019〕36号.docx
附件2、3:+2019年宜春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