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列和调整各级各类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10-29

宜学院教字201979

 

关于增列和调整各级各类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我校于2018年印发了《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宜学院字2018133),管理办法中根据竞赛主办单位、赛事水平和影响力,将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分国家级、省级、校级进行管理。近两年,在国家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各级各类新兴赛事不断涌现。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学生学科竞赛水平,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增列定级和调整工作,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分类情况:

国家级A类:由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国家级B类:由其他国家级政府部门或者由相关专业的国家级专业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国家级C类:由相关企业、行业等民间机构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A类:由省委宣传部、教育厅、科技厅等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B类:由其他省级政府部门或者由相关专业的省级专业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C类:由相关企业、行业等民间机构主办的区域性的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

  二、新增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

 (1)已定级的竞赛(附件1)不用重复申报。已定级的竞赛如需调整级别,请参见本通知的“二、项目调整”部分。

 (2)新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原则上应是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专业教学委员会、协会、大型企业等单位主办的各项学科竞赛。

 (3)新申报的学科竞赛项目应是学生受益面广、竞赛成绩好、社会认可度高、影响力较大的竞赛项目。

 4)依据《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竞赛参与学生主体应为本科生。

 (5)为提高审核效率,确保水平高、影响力大的竞赛进入分类表,意见表所填竞赛信息必须真实、详细、全面。

 2.申报材料

    请各教学院认真填写申报书及信息统计表,确保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1)《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分类意见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项目调整

1.级别调整

    已定级竞赛项目需要调整级别,请填写《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级别调整申请》(附件4),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信息变更

    学科竞赛基础信息,如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官方网址等信息变化,请填写《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变更申请》(附件5)。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03017:00前将签字和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675652815@qq.com。个人上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敬请谅解。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3200651,张蔓。

附件1:宜学院字〔2018〕133号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分类意见表.doc

附件3: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4: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级别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宜春学院大学生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docx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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