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06

宜学院教字201968

 

关于做好我校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2019年录取新生将陆续报到入学,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宜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的内容及方式

    各教学院要对新生入学资格认真进行逐一审查。审核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报到现场,通过扫描录取通知书条形码,可查看新生电子档案信息,重点核查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中照片是否一致。

    2.重点核查新生本人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中照片是否一致。

    3.核查新生《准考证》、《身份证》、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中的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高中毕业学校、家庭成员、家庭住址等文字信息与录取信息是否一致。

   4.核查新生纸质档案有无涂改,中学学籍档案有无伪造现象。

   5.核查中如有《录取通知书》丢失的考生,请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情况说明,由招生就业处补发《录取通知书》。

    二、审查的要求

   各教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在916日前结束。请填写《宜春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情况表》,91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联系电话

宜春学院教务处学籍科: 管老师 07953201103

宜春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初审情况表.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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