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宜春学院2019年“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文章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08-23


亲爱的同学:

首先,祝贺你进入本科阶段继续深造,我们对你的选择表示热烈的欢迎!来到宜春学院,就是一家人。为方便大家按时报到注册,现将我校2019年“专升本”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831日至9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收据到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校电教楼207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和《专升本新生报到程序表》,并到相关教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如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830前来信或来电请假(请假不能超过七天),说明原因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统一收缴规程要求,为了更加安全、快捷及时缴纳学杂费缴费,学校提供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网上缴费方式,您只需要网上简单操作便可轻松完成缴费过程,且不必携带大量现金,也不必排队缴费。请您于825日以后登录宜春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825日以后根据操作说明(附件1)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学号请见附件2网上缴纳费用为:学费+住宿费1000+教材预收款1000 

网上缴费成功的同学,到校后携带缴费收据先到电教楼207报到,不需要去缴费处排队缴费,缴费收据自行在网上打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注册者,须在830前来信或来电说明原因,否则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三、报到时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获得我校正式学籍;凡体检不符合国家体检标准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由外校考入我校的新生须办理以下手续:1、开学报到时请将本人档案自行上交至录取所在教学院学工科;2、凡属党、团员的考生,须办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五、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专升本学生须缴纳学杂费、住宿等费用。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

学费标准    (单位:元)

1

汉语言文学

4010

2

汉语国际教育

4010

3

财务管理

4270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790

5

护理学

4790

住宿费:1000/学年(公寓)

教材预收款:1000

入学体检费:由校医院直接收取

保险费:100/生·学年(开学后自愿一次性缴纳)

空调租赁费:50//开学后自愿一次性缴纳,宿舍空调采用自愿租赁使用方式

六、自带日常生活用品。

七、“专升本”学生在学习期间享受与其他统招本科生一样待遇,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内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15号)精神执行,写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实际时间填写。

联系电话:0795-3201229,联系人:易老师

 

附件1:网上支付平台缴费操作说明.docx附件2:宜春学院2019年“专升本”录取名单.xls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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