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教务处
宜学院教字〔2018〕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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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在2018年1月1日至即日开展的教学研究工作任务。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研究工作量在下学期初进行补登审核。
二、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审核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相关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教师填写《2018年宜春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登记表》,报教务处;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元月5日:教务处审核、量分和公示,并将教学研究工作量报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教材需提交原件1本(不退还)。
2.教务处按参照《宜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附件1)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量分,并分配教学研究工作量。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需注明工作量分配说明,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0%的工作量,排名在后的协作人工作量不多于排名在前的协作人。不说明工作量分配的按默认标准分配,工作量全归负责人。申报分由教务处统一计算,不需登记。
3.纸质稿由各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电子稿请以“学院+教研工作量登记”为主题统一打包发送至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
联系人:樊思 张霞 联系电话:3201103
附件1:《宜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2〕85号附件3).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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