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6

宜学院教字2018104

关于做好宜春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负责落实。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控。

二、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宜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程》要求进行,各学院需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并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标准、工作计划;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本届论文将全部进行质量检查,请各教学院和指导老师严把质量关。

三、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1

四、根据《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420号)文件要求,学生除需要上交论文WORD版本电子稿外,还需要提交PDF版本电子稿,且大小不超过20M,以“专业类代码_专业代码_作者学号_LW”命名。

五、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多样化的教学单位请将具体执行方案于20181214日前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吴山。

附件1: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doc

附件2:各教学院需提交毕业论文工作材料清单.xls

附件3: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doc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1126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