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1

各相关学院:

2012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今年有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共计2个,涉及2个教学院。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年限

所在院名称

学科门类

时间

1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4

文传学院

艺术学

教高[2008]2 2008.1

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2

050418

动画

4

美设学院

艺术学

教高[2008]2 2008.1

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材料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先组织对有关专业进行自评自查,在此基础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简况表》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全面、客观的填写,其中的资料、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客观如实的反映专业的建设情况。

注意:教学计划和专业建设规划须附在《简况表》之后;专业名称和专业建立时间,请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批文填写;填报“本专业在校本科学生数”时,应将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本科学生数一起统计。

2、《简况表》必须在2012319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Email:jwcjsk@126.com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可能要接受省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察,望各教学院认真组织自评自查,精心准备文字材料和各种支撑材料,充分做好专家组现场考察的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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