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宜春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申报论证评审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2

宜学院教字20181号


关于召开2018年宜春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申报论证评审会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2018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分配工作,推进实验室建设,更好地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创新创业工作服务。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18年项目情况汇总结果,学校将于1月16日召开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费申报论证评审会。为做好论证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月16日上午8点30

地点:电教楼一楼101室

二、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发规处、财务处、审计处、招标采购中心、资产处等部门专家组成。

三、论证程序

1.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陈述;

2.专家问询;

3.所有单位陈述结束后,专家讨论并形成论证评审意见;

4.公示结果。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根据填报的《宜春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及初审的项目与金额,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陈述,陈述时要求运用PPT进行辅助讲解。

2.单个项目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多个项目陈述时间共不超过12分钟。

3.项目陈述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情况:本院实验设备基本情况及各专业设备情况。

发展规划:本院“十三五”期间实验室建设规划情况。

ƒ必要性分析:建设的迫切性与预期建设成效。

④可行性分析:场地准备、水电配套、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人员配备。

⑤建设方案。

4.请各申报单位准备项目申请书及拟采购设备清单纸质稿12份,现场交专家评阅参考。电子稿发至:499314643@qq.com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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