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5

各教学院及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部分已到结题时间,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学生本次全部要求结题,其余项目可申请结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结题前,请项目组认真填写《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完成《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3)。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是项目组对项目内容(包括预定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和实践情况,研究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收获,研究工作中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论述。格式要求请参照附件1。字数要求:20003000字。

2.各项目组负责人将《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论文、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实物数码照片等打包压缩以“教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各院负责人,并将上述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521前交至所在教学院。各教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填写《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4),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袁晓玲,电子邮箱:657933429@qq.com

二、答辩安排

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组”,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答辩。项目答辩人员以PPT形式陈述,时间710分钟,包括项目的总体介绍、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包括创新方法、手段、项目的意义等),项目组成员的特长、分工、经费使用及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等。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按通过、不通过进行评价,通过的项目中,质量很好的可评选为优秀项目。

2.经学校验收通过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员,可获创新学分,学分登记按《宜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执行;项目指导老师给予10课时工作量。

四、资料存档

各研究项目的《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取得成果等材料由教学院统一归档。

五、其他说明

1.成果材料必须以标准A4纸(正反页)打印件形式提交(设计类项目除外)。成果封面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成人、教学院、指导教师等信息。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将给予严肃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的项目,如本次不参加结题,项目将由学校收回。

请各教学院加强对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认真组织好本院学生项目的结题工作,并积极为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宜春学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表

     2.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3.研究总结报告格式要求

4.宜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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