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学计划,保证本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做好实验教学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实验教学计划表格式的填报要求,认真仔细填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并落实到各个相关实验室。

3、老生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请于918前,经本院实践科(实验中心)审核,符合表格的格式上报要求后,再报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注:只交电子版)。

4、新生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经本院实践科(实验中心)审核,最后再将老生和新生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合并汇总,符合表格的格式上报要求后,(按封面、目录、实验教学计划表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108前,报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5、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环节课的管理,请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的教学单位(毕业实习除外),按照《宜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计划表》的格式要求,(按封面、目录、实践教学环节计划表的顺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于108前,报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6、尚未送交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完成表和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实验教学分类统计表的学院,请于918前完成。

7宜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实验教学计划(教师用)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完成表(汇总)实验室实验教学分统计表宜春学院实验课课申请表(模板)内容有所更新,请需要的相关人员到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中下载。

 

特此通知

 

交表地点: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04

实验室管理科邮箱:jwcsysglk @163.com 

联系电话:3201103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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