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0

各教学院:

根据安排,学校将于6月初开展2012年校级、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为做好本次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改课题

1.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规定填写《宜春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见附件1),撰写研究报告,并附相关的成果材料(如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软件、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论文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2.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中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成果形式应与立项时相同,未经书面申请和学校审批不得进行变更。

3.结题鉴定表、研究报告(格式参照省级课题结题研究报告格式)、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

4.请在518前将结题鉴定表、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材料送交教务处建设科。

5.6月初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结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省级教改课题

1.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填写《课题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于425前发送至jwcjsk@126com

2.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的要求准备材料。

3.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中的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成果形式应与立项时相同,未经书面申请和学校以及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批不得进行变更。

4、省级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以“会议形式”集中进行,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参与鉴定的专家,由省教育厅委派。现场集体结题包括五个环节:

(1)课题负责人汇报(每个项目的汇报不超过5分钟);

(2)专家阅审材料;

(3)课题组全体成员答辩(课题组组成人员分别回家专家提问。专家可能任意请课题组的某个成员回答问题。如果回答不出,可能视为未参加项目研究,结果是可能从课题组成员名单中删除);

(4)专家评议;

(5)专家组提出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5.结题鉴定会拟定于6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课题负责人在鉴定会上采用多媒体课件形式汇报课题的成果情况,请提前作好准备。

6.结题材料于525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材料汇编:将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复印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4)、成果支撑材料等装订成本,装订内容和样式可参考附件3,提交5本。

2)《结题鉴定表》一式四份,用A4双面打印。

7.省级教改课题相关文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及结题鉴定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校级)

2.课题结题申请表

3.结题材料汇编参考格式

4.省级教改课题相关文件及表格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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