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我省第十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决定——赣教高字[2007]16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11

各高等学校:

2006年由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第十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已经过异议审理,经省教育厅裁定,全部有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规定,省教育厅批准,南昌大学周文斌等申报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32项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黎明等申报的航空院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72项成果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本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是全省广大高等教育者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总体上代表我省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最高水平。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江西省第十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名单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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