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我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我校的校级特色专业要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的要求,在专业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安排、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形成优势,具有显著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特色专业应产生较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在江西省同类专业中居领先地位。

二、遴选范围

本次拟重点培育和打造的校级特色专业可从我校现有的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及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中遴选(2014年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不再重复立项),也可从以往就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或为我省相对独特、或本身具备明显地方特色的专业中遴选,优先扶持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性学科专业。

三、遴选指标

本年度拟遴选2个左右本科专业作为校级特色专业培育对象进行建设。

四、政策支持

被批准为校级特色专业培育对象的专业,学校将在3-5年的建设期内提供经费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在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费分配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给予倾斜;学校在教学改革项目、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给予优先。同时,学校每年将对特色专业培育对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经费投入等进行调整,对评估不合格的专业,终止项目建设。

五、申报要求

申请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专业填写《宜春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请于59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jwcjsk@126.com。申报书、相关背景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

特此通知。

附件:宜春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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