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及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06

各教学院:

2009年度江西省“精品课程”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评审工作已全面启动,请你们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9]6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9]66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限额

1、省级精品课程8门;

2、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

二、时间安排

1、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于922日前送交一份纸质材料到教务处建设科。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材料,于928日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四:《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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