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暨本学期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8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实现教与学的转变、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以下简称“课改”)项目申报暨本学期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一)立项数与申报范围

本年度拟立项若干门课改项目。申报的课程原则上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可在一门课中实施,也可在几门课中同时实施。课改方案要求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通过翻转课堂、项目驱动、合作学习等方式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知识的欲望,引导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以提高教学有效性。

(二)要求

为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教学改革的实效性、创新性,各课改项目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如第一学期不开设此门课程,则从第二学期开始实施。学期结束后学校进行检查,第一次检查时,要形成较成熟的教学改革方案,并有效实施。

各立项项目结题时,应提交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情况及评价(含项目实施的过程性材料、分院评价、学生评价)及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理论、实验)、教学进度表、教学教案、课件、教材等教学材料。

开展课改项目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教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领导,深入研究当前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紧跟各有关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前沿,立足我校及同类型院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加强课堂教学改革,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资助方式

为保证课改项目的深入开展,我校课改项目资助方式如下:

1.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金额进行资助。

2.在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课改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项目标准计分。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教师应于2016423日前将课改项目申请书送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于42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稿发送至jwcjsk@126.com

二、本学期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备案

凡在本学期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均需进行课改实施计划填报备案,请各教学院创造有利条件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改革实施计划汇总表》于201641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稿发送至jwcjsk@126.com。各教学院应加强课改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总结,学校也将随机对已备案的课程课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年终,学校将根据本院总结情况及学校抽查结果按相关文件给予相应系数计算工作量。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改革实施计划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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