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01

 

 

宜学院教字[2011]3

 

关于做好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将于3月份进行,为确保我校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今年有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共计3个,涉及3个教学院。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全称)

修业年限

所在院名称

学科门类

审 批 文 号 及 时间

所 授 学 位

1

050412

表演

4

体育学院

文学

教高[2006]12006.32007年开始招生)

授文学学士学位

2

110104

工程管理

4

理工学院

管理学

教高[2007]42007.3

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3

070302

应用化学

4

化生学院

理学

教高[2007]42007.3

授理学学士学位

  二、材料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先组织对有关专业进行自评自查,在此基础上,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简况表》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全面、客观的填写,其中的资料、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客观如实的反映专业的建设情况。

注意:教学计划和专业建设规划须附在《简况表》之后;专业名称和专业建立时间,请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批文填写;填报“本专业在校本科学生数”时,应将本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本科学生数一起统计。

 

2、《简况表》必须在2011318前送交教务处建设科,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至Email:jwcjsk@126.com

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可能要接受省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察,望各教学院认真组织自评自查,精心准备文字材料和各种支撑材料,充分做好专家组现场考察的各项迎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228 

主题词:新增专业   学位授权   通知                      

 抄报:校党委、行政领导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1228日印发

                              共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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