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新增本、专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06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0年度新增本、专科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

1、新专业申报应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

2、增设新专业要充分考虑到申报新专业的报考生源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3、新专业申报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如确有需要,可申报符合办学条件的目录外专业。新增专业不再加专业方向。

4对于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中医类、中药学类专业的设置,分别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预测,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除外)。

2、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3、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教学条件。

三、申报材料内容

1、新增目录内专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专业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一)、专科专业填写《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附件二);

2)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应包括参加论证的校内外专家名单、专家论证原始记录等);

3)拟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

4)对申请表栏目中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教师基本情况需提供表中所列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目录外新专业除了要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专家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拟设专业名称的科学性、规范性分析;

2)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3)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

4)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主要课程、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5)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四、申报时间安排

1、各教学院于20096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教务处建设,同时发电子邮件至ycujwc@163.com

220096月下旬,学校将召开新专业申报答辩会,申报答辩会的基本程序是:先由申报专业负责人采用PPT演示文稿形式对专业申报情况进行10分钟以内的申报陈述;再由专家提问,专业申报学院回答。学校研究论证后,确定申报专业名单。

3、获准申报设置新专业的教学院按规定进一步整理、完善材料。教务处统一将审定后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填表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型排版,填写《申请表》时,不要任意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以“整页设计”为原则,用小四宋体填写。

2、《申请表》中由学校统一填写的部分已经填好,请勿改动。其它内容均由专业申报学院负责填写。

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中表11“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待学校评审通过后,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落实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一: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附件二: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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