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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5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赣教高字〔2014〕18号)精神,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名额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20名。
    二、推荐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贵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见附件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已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校(江西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计算机专业只需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只需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
    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注:报考医学类专业,必须与专科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
    ①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见附件四)一式二份(并贴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
    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建设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宜春学院,开户行:建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6001250150050001666),并注明推荐学校,报名时请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
    ③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
    ④交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⑤交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检表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的高考录检表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
    3、上述材料连同《2014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20日前由各推荐学校统一寄送我校教务处。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ycxy_009@163.com。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拔考试及时间安排
    1、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全省英语统考和我校组织的有关考试,考试时请考生自带英语调频接收机(86.5兆赫)参加考试。英语考试时间为6月7日上午,两门主要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7日下午和6月8日上午。
    2、我校“专升本”有关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查询。英语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题型可参考往年全省高校专升本英语考试试卷。
    3、报名地址: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13室)
    联系电话:0795-3201229,18970500816
    联 系 人:李老师
    传  真:0795-3201095
    邮    编:336000
    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4年6月5-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第二教学大楼(外地考生到宜春市后可乘市内8路、5路公交车抵达)。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两证齐全,缺一不予录取。录取时,英语专业对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录取时对高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作要求。
    参加2014年上半年的英语等级考试和高校计算机考试者,以正式录取时获得有效成绩认证(即省教育厅网页上公布的成绩查实)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统招应届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领取由省教育厅盖印的《入选通知书》并办理户口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要求将于7月初上教务处网页查询。
    六、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报考。
    七、毕业待遇
    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宜春学院教务处咨询。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宜春学院!
    附件一:1、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
    附件二: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附件三: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四:江西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样表)
    附件五: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考生登记表(样表)
    附件六:2014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七:宜春学院2014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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