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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宜春学院自编教材资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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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创新创业教育新形势,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课程建设,推出精品教材,学校继续支持自编教材立项建设,现就2017年自编教材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报教材应符合我校“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要求,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申报教材应突出我校人才培养特色,具有较长的时效性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
    3.申报教材应与我校开设的课程密切相关,适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动向;
4.国内外已有相同或相近教材或计划内容缺乏新意的教材不重复建设。
    二、立项范围
   1.专业课特色教材;
2.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的特色鲜明的实践类(含实验、实训、实习)教材和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3.用于双学位、辅修专业或2017版培养方案中融合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材;
4.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特色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等)相配套的教材;
5.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案例集或体系较为完备的系列教材;
   6.著者水平高、优势明显的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程教材。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自编教材立项的主编填写《宜春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宜春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和自编教材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院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作为拟编写教材基础的讲义或不少于三分之一章节的教材样稿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稿发至jwcjsk@126.com
    2.学校拟于5月组织专家对教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列为我校2017年教材编写立项资助项目。具体评审时间另外通知,请各申报项目提前准备好10分钟左右的PPT现场汇报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填写《宜春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课程名称”需填写使用该教材的课程名称,原则上只能写一门。
    2.“教材的适用层次”填写本科或者专科,只填写一个层次。
    3.“教材的使用专业”一般只填写一个专业。如果该教材为基础课教材,适用专业多,则适用专业可以填写多个专业。
    4.“建议学时”应比照人才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的学时数。
    5.“估计字数”应按照“建议学时”的学时数来估计,标准为1学时对应3500-5000字的文字材料。如果该教材为习题集或实践操作指导书,则字数可酌情减少。
    6.“印刷册数”是指一年的预计使用数量。
    7.“主编”在编写教材的当年须具有讲师或以上技术职务;职称为助教的教师不能作为主编或副主编,但可作为参编人员参加教材编写。
    8.若主编或参编人员有教材编写经历,可提交教材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一式三份,作为立项申请的辅助材料。
                     教务处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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